科普工作
江苏省第八届社会科学普及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9-01 | 信息来源:

 

 

江苏省第八届社会科学普及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和江苏省委颁发的《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推进社科普及与咨询”职能,坚持“三贴近”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城乡公众,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加大社会科学在全社会的传播力度,使社会各界更加积极关注和参与社科普及,促进公众人文素质和全社会文明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与美好江苏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题和时间

主题:传播中华文明,建设美好江苏

时间:2011年9月17日起(于1个月内实施)

三、组织形式

第八届社科普及宣传周继续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错时实施的方式进行。

省社科联成立“江苏省第八届社会科学普及周领导小组”,加强对社科普及活动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科普部。

四、活动安排

2011年全省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以传播中华文明,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全年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在社科普及周期间集中力量使以下几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1.拓展与增强社科普及惠民服务

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应在往年组织广场活动的基础上,在社科普及周期间将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进一步向社区和村镇等社会基层延伸,突出主题宣传,使全省上下形成较为集中的社科普及宣传声势,吸引公众积极参与,增强社科普及活动绩效有条件的市、县社科联可继续通过联合有关单位举办社科普及周开幕式、利用大众媒体开展宣传咨询等形式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根据自身特点发挥优势,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各类社科普及活动。

在社科普及周期间,全省将以同一主题组织千名社科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和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媒体、深入社区、村镇、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普及社科知识,传播中华文明,宣传科学思想,弘扬人文精神,解答公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引导公众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学习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从而将人文社会科学的“文化大餐”和“精神盛宴”更直接、更广泛地由全社会共同分享,形成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美好江苏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

2.提升与强化社科普及讲座影响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进一步加强对全年各类人文社科普及讲座的总体策划部署,精心选题,不断改进和完善社科普及讲坛、学堂等社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促进科学发展理念和先进文化成果的广泛传播省社科联将继续征集优秀演讲文稿编辑出版《江苏人文社会科学讲座(2011年选编本)》,不断为省内专家学者的人文社会科学讲座扩大影响,完善我省社科普及讲座队伍建设。

各单位应不断增强资源整合与共享意识,全省力争继续组织300场次以上人文社科普及讲座,并确保社科普及周期间有集中讲座场次,以强化人文社科普及讲座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全年各地讲座布局拟为:省辖市社科联分别组织10场次以上,其中设有县级社科联的市组织15场次以上;省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发挥自身优势,主动面向社会和基层单位举办6场次以上演讲活动。

3.创新与丰富社科普及活动形式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要充分挖掘整合本地和本系统社科普及资源,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以传播中华文明,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拓展社科普及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将各种主题演讲比赛、社科知识竞赛、社科成果宣传展示、人文与自然书画摄影展览、社科普及征文、社科书市、送社科知识进基层、广播电视人文讲座、科普文艺活动、科普旅游等更好地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结合,有重点、有选择地着力推进和丰富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普及活动,打造各具特色的活动品牌,满足城乡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吸引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和参与社科普及,使人文社会科学更加深入人心,彰显魅力。

4.改进与完善社科普及成果传播

省社科联将在继续出版《人文社会科学通识文丛》的基础上,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组织编写相关系列读物,在社科普及周之前出版发行。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大众媒体作为公众获取信息主渠道的功能,普及人文社科知识、宣传中华文明、推动优秀文化传承,促进社科成果的广泛传播和应用,扩大社科普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改进和完善社科普及读物编印发行工作。各单位可通过自有主办报刊、网站或与其他大众传媒合作,创设不同类型的社科普及理论研究专栏或人文社科知识普及专栏(节目),有条件的单位应进一步力争做到社科普及宣传专栏一月一期以上,社科普及类节目定期播出,也可以集中力量系统编印立足于通识教育的普及读物,在社科普及周期间集中宣传发行,逐步打造社科普及品牌专栏、品牌节目和品牌读物。

五、宣传报道

省社科联将继续在社科普及周之前编印《江苏省第八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指南》,及时提供给各地向社会宣传发行,并将通过《新华日报》等主要媒体发布社科普及周新闻及全省社科普及重点活动、讲座等信息预告,加强全省社科普及周的集中宣传力度。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提前制定社科普及活动的宣传报道方案,主动与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建立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及时发布当地社科普及周相关活动消息,并针对各种有创意、有特色的主题活动、讲座等组织重点宣传,努力通过有效传播营造最佳的宣传声势,使社科普及活动的宣传报道在社科普及周期间更为集中,进一步增强社科普及活动的绩效与影响,让社科普及工作更加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全社会的关注。

六、实施办法

1.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根据省社科联总体部署提前策划全年社科普及活动,认真制定社科普及周实施方案。各市社科联分别负责协调与汇总本地区活动方案,并填写“2011年社科普及活动一览表”(表1)、“2011年社科普及讲座一览表”(表2)及“2010年编印发行社科普及读物统计表”(表3),于2011年7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一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

2.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加强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做好相关图文资料的收集整理。社科普及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精选有关活动和讲座的图文资料,填写2011年社科普及项目资助申请表”(表4),连同2011年社科普及典型经验总结和2012年社科普及工作思路,于2011年10月21日前一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

3.省社科联科普部将适时组织开展有关专题调研,并以各单位书面总结及相关图文材料为参考依据,对各地社科普及活动的主题策划、内容形式、创意特色、绩效影响、推广价值、公众参与程度以及媒体报道等进行综合评估,坚持“好中选优”原则,评定2011年特色活动(讲座)的资助项目,同时将整理编印年度社科普及工作典型经验材料,加强工作交流。

4.各省辖市社科联可根据本地区人文社科普及讲座开展情况,继续整理推荐优秀讲座文稿,内容以传播中华文明、倡导科学发展、宣传江苏历史文化和人文精神、促进公众素质提升为主。每市推荐稿件不超过10篇(每篇不超过5000字,侧重推荐省内专家学者讲稿,不推荐已公开发表的作品),于2011年11月底前寄送省社科联科普部。

 

 

 

 

 

 

 

联系人:倪同林、刘洁

电话/传真:025-83321824,8331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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