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七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坚持“三贴近”原则,切实履行“推进社科普及与咨询”职能,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强社科普及工作的基础建设和机制建设,面向城乡公众,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加大社会科学在全社会的传播力度,使社会各界更加积极关注和参与社科普及,促进公众人文素质和全社会文明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与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题
党的十七大以来,生态文明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强调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这使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越来越清晰、内涵越来越丰富,必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产生重大影响。为此,全省第七届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主题确定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共建和谐美好江苏。
三、时间
2010年9月18日起(于1个月内实施)。
四、组织形式
第七届社科普及宣传周继续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错时实施的方式进行。省社科联成立“江苏省第七届社科普及宣传周领导小组”,加强对社科普及活动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科普部。
五、活动安排
2010年全省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围绕“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共建和谐美好江苏”主题,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全年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在社科普及周期间集中力量使以下几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1.拓展与深化社科宣传咨询服务
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应在往年组织广场活动的基础上,在社科普及周期间将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进一步向社区和村镇等社会基层延伸,突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共建和谐美好江苏”主题宣传,使全省上下形成较为集中的社科普及宣传声势,吸引公众积极参与,增强社科普及活动绩效。有条件的市、县社科联可继续通过联合有关单位举办社科普及周开幕式、利用大众媒体开展宣传咨询等形式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根据自身特点发挥优势,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各类社科普及活动。
在社科普及周期间,全省将以同一主题组织千名社科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和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进村镇、走进媒体、走进学校、走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宣传科学思想,弘扬人文精神,解答公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为群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引导公众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学习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2.组织与强化人文社科普及讲座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以“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共建和谐美好江苏”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全年各类人文社科普及讲座的总体策划部署,精心选题,不断改进和完善社科普及讲坛、学堂等社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促进先进文化成果的广泛传播。省社科联将继续征集优秀演讲文稿编辑出版《江苏人文社会科学讲座(2010年选编本)》,逐步为省内专家学者走进各地开设讲座扩大影响,完善我省社科普及讲座队伍建设。
各单位应不断增强资源整合与共享意识,全省力争继续组织300场次以上人文社科普及讲座,并确保社科普及周期间有集中讲座场次,以强化人文社科普及讲座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全年各地讲座布局拟为:市社科联分别组织10场次以上,其中设有县级社科联的市组织15场次以上;省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发挥自身优势主动面向社会和基层单位举办6场次以上演讲活动。
3.推进与丰富特色社科普及活动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要充分挖掘整合本地和本系统社科普及资源,拓展社科普及内容,创新主题活动形式,将各种主题演讲比赛、社科知识竞赛、社科成果宣传展示、人文与自然书画摄影展览、社科普及征文、社科书市、送社科知识进基层、广播电视人文讲座、科普文艺活动、科普旅游等更好地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结合,有重点、有选择地着力推进和丰富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普及活动,打造各具特色的活动品牌,满足城乡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吸引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和参与社科普及,使人文社会科学更加深入人心,彰显魅力。
4.改进与完善社科普及载体建设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规划,充分利用大众媒体作为公众获取信息主渠道的功能,系统普及人文社科知识、积极宣传生态文明、推动优秀文化传承,促进社科成果的广泛传播和应用,扩大社科普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改进和完善社科宣传工作。各单位可通过自有主办报刊、网站或与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合作,创设不同类型的社科普及理论研究专栏或人文社科知识普及专栏(节目),有条件的单位应进一步力争做到社科普及宣传专栏一月一期以上,社科普及类节目定期播出,逐步打造社科普及品牌专栏(节目),形成和扩大品牌影响。
六、宣传报道
省社科联将继续在社科普及周之前编印《江苏省第七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 活动指南》,及时提供给各单位向社会宣传发放,并将通过《新华日报》等主要媒体和江苏社科网(www.qsimply.com)发布社科普及周新闻及全省社科普及重点活动、讲座等信息预告,加强全省社科普及周的集中宣传力度。同时,省社科联今年还将对各单位2004年中央3号文件下发以来组织编著和出版发行社科普及读物的情况进行统计和反映。
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提前制定社科普及活动的宣传报道方案,主动与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建立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及时发布当地社科普及周相关活动消息,并针对各种有创意、有特色的主题活动、讲座等组织重点宣传,努力通过有效传播营造最佳的宣传声势,使社科普及活动的宣传报道在社科普及周期间更为集中,进一步增强社科普及活动的绩效与影响,让社科普及工作更加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全社会的关注。
七、实施办法
1.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根据省社科联总体部署提前策划全年社科普及活动,认真制定社科普及周实施方案。各市社科联分别负责协调与汇总本地区活动方案,并填写“2010 年社科普及活动一览表”(表1 )、“2010 年人文社科普及讲座一览表”(表2)及“2004 年以来出版发行社科普及读物情况统计表”(表3 ),于2010 年7月20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一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
2.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学会、研究会及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加强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做好相关图文资料的收集整理。社科普及周结束后,各单位要精选有关活动和讲座的图文资料,连同 2010年社科普及工作总结和2011年社科普及工作思路,于2010年10月25日前一并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
3.省社科联科普部将适时组织开展有关专题调研,并以各单位书面总结及相关图文材料为参考依据,对各地社科普及活动的主题策划、内容形式、创意特色、绩效影响、推广价值、公众参与程度以及与媒体的互动合作等进行综合评估,坚持“好中选优”原则,评定2010年重点活动(讲座)的资助项目,同时将整理编印年度社科普及工作典型经验材料,加强工作交流。
4.各省辖市社科联可根据本地区人文社科普及讲座开展情况,继续整理推荐优秀讲座文稿,内容以传承江苏历史文化、宣传江苏人文精神、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公众素质提升为主,侧重推荐省内专家学者的讲稿,于2010年12月底前提交省社科联科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