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动态
省中共党史学会要求全体会员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立足本职发挥作用

发布时间:2021-03-30 | 信息来源:江苏社科网

  日前,省中共党史学会专门发出通知,要求省中共党史学会全体会员和广大党史学术研究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投入党史学习教育,在深入学习研究党史中争做表率,在深化党史宣传教育中争当示范,充分发挥党史学术研究工作者应有的作用。
  通知指出,省中共党史学会是研究和宣传党的历史的重要渠道和阵地,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学会全体会员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要求,真正达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守正创新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辟新局。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遵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统一部署及本地区本单位党委要求,踊跃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的各项活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发挥作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树牢正确的党史观,始终牢记自己的初心使命,发挥专业优势,把握历史规律,总结历史经验,传承红色家谱,服务全党大局,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践成果,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通知要求,每个党史学会成员在学习研究党史上要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学深学透和研究分析上花大力气、下苦功夫。 要结合本职工作,突出研究重点,努力拓展研究领域,创新研究方法,提升研究水平,力求不断有新的所思、所悟、所得。通过学习研究,进一步向历史寻经验、求规律、探未来,不断提高党史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水平,多出研究精品,真正做到“党有所需,史有所为”。要围绕党的百年奋斗史和江苏地方党史,积极参与有关重点课题研究和研讨活动,努力推出一批经得起历史检验、有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的研究成果。要踊跃参加各级党委组织或举办的讲师团、宣讲团和各类讲坛、论坛、展览、展示等,深入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重点面向广大党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进行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不断增进广大党员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引导他们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通知强调,在党史宣传教育中,每个党史研究工作者都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坚持严守党的纪律、宣传纪律和发挥个人创造性相统一,严格以两个历史决议等中央文件精神为依据,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和科学评价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旗帜鲜明的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为促进广大会员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的互动交流,省党史学会秘书处还专门设立会员参与学习教育情况反馈邮箱(1326878026@qq.com),采取不定期、有重点的调研访谈等互动方式进行督导,并通过编发简报等向全体会员反映党史学习教育推进的动态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努力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省中共党史学会)
收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