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工程课题
关于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 信息来源:江苏社科网

各设区市人才办、社科联,省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动江苏人才理论创新和实务研究,促进人才事业繁荣发展,省人才办、省社科联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与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以人才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为主要方向,着力研究“十四五”时期江苏人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人才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必须是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工作者以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课题组成员中须有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优先支持人才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协同、持续开展相关研究,采用“双负责人制”的,至少有一名负责人是人才工作者。
2. 选题确定:根据《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列举的研究方向,申报人可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进一步细化研究内容,确定具体研究题目。选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
3.申报程序:登录江苏社科网社科应用研究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从4月3日至4月22日。《申报书》(附件2)打印一式三份,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于4月27日前由所在单位将纸质材料提交省社科联科研中心。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课题立项
2021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拟确定重点课题10项左右、一般课题20项左右,资助经费分别为5万元、3万元。课题经费在立项后、成果验收通过后分两次划拨,首次拨付按照核定资金额的60%支付。结项后,经评审确定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人才发展专项)一、二、三等奖,分别追加研究经费5万元、3万元、1万元。申请人应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四、课题管理
1.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执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专项课题管理办法》《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按期完成任务。立项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中期报告:课题组要及时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省人才办、省社科联对立项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课题研讨和成果交流等会议,积极服务课题研究成果转化。
3.成果形式:本年度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对策型研究课题成果原则上应在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内参、人才研究成果专报刊登或被省人才办采纳;理论研究课题相关成果应在中文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重要刊物公开发表。课题成果如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
4.结项材料:课题组须填报《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人才发展)课题结项审批书》并附相关研究成果和内容摘要(核心观点,3000字左右)各一式三份,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5.省人才办、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通过鉴定的颁发《结项证书》。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可优先获评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人才发展专项)一、二、三等奖。不能按期结项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人才办、省社科联课题。
五、有关要求
1.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的申报书与实际提交的纸质申报书须保持一致,纸质申报书必须有课题负责人、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签名。
2.各设区市人才办、社科联以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各所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课题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联系人:王传奇、胡元姣,电话:025-83326749,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413室,邮编:210004,邮箱skyyr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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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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