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关于开展学会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3 | 信息来源:

 

各省级社科类学会、研究会: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省级社科类学会、研究会的建设与管理,省社科联党组决定,从今年开始,对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的学会、研究会进行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目的

    开展学会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旨在进一步推动学会、研究会强化自身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治理、规范组织行为,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学术社团创新理论、咨政育人、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等多方面功能作用。特别是通过考评,对一些长期不能正常运转的学会、研究会形成倒逼机制,推动整改,使其重新恢复生机活力。在全面考评基础上,推出一批先进学会、研究会,为省社科联开展社科模范学术社团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二、考核机构

    成立考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评工作。考评工作小组由省社科联领导班子成员、特聘专家和学会部相关同志组成。

    三、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的省级学会、研究会,共114个。考评时限为2013年度。

    四、考评内容

    省社科联在广泛调研、借鉴外省市经验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社科联学会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表》,作为定性和量化考评依据。从导向管理、业务活动、自身建设、履行职责等四个方面,具体设计量化考评指标24项,总分值为160分,其中基础分指标16项,分值为100分;加分指标8项,分值为60分。导向管理4项中任何一项不符要求即为不合格,量化考核基础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评结果分先进、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基础基础基础分满60分为合格,基础分在60分以上且总分位居考评前列的为先进。

    五、时间步骤

    1、4月中旬,省社科联举办2014年度学会秘书长培训班,全面部署考评工作。

    2、5月底前,学会、研究会根据《江苏省社科联学会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表》完成自评、打分。

    3、6月上旬,学会部对学会自评材料进行初审。

    4、6月下旬,考评工作组对初审后的参评材料进行评审,考评结果报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后对外公布。

    5、8月底前,对考评不合格学会、研究会提出整改意见,推动整改;对考评等级为先进的学会、研究会,提出创建模范学术社团工作意见,推动创建工作。

    开展学会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工作,事关学会基本建设和长远发展,意义重大,影响广泛。请各学会、研究会高度重视,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要认真负责,抓紧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点击进入《江苏省社科联学会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表》下载页面<<<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省社科联学会部(210004)

    电子邮箱:sltx83314821@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

    夏东荣  025—83314821  13912998169

    何国军  025—83314821  13951605587

    鱼雪萍  025—83326739  13952044706

 

                         江苏社科网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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