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江苏省社区发展研究会2013年学术年会综述

发布时间:2014-01-11 | 信息来源:

 

    2013年12月7日至8日,以“政府放权 、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为主题的江苏省社区发展研究会2013年学术年会在常州市委党校举行。来自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和江苏党校系统的学者专家,以及全省民政系统分管社区工作的领导与在社区一线工作的基层干部、长期关注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的企业家、扬子晚报等媒体的代表共计70多人济济一堂,共同出席了此次年会。

    7日下午的开幕式由省委党校副校长朱成荣主持,常州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陈国辅、省民政厅副厅长戚锡生分别为大会致辞。戚锡生副厅长在致辞中对江苏省社区发展研究会近年来的发展和进步作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研究会自2004年创办以来,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共同致力于和谐社区的建设,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加快社区发展注入了思想动力。社区发展研究会还积极举办多次学术活动,并团结带领社区工作者加大调查研究力度,进行了多次有水平、有价值的调研,实现了理论与实践完好结合。他还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指出了目前创新社区治理体制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希望社区发展研究会对转变政府职能、社区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等方面建言献策,继续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开幕式之后,有四位专家作主题报告,分别从各自不同的理论视角,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中国新型城镇化、社会管理体制与社区管理模式变革的实际,就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等相关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与思考,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省委研究室原副主任范朝礼就“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社区发展”作了主题发言,他分析了新型城镇化对于未来社区发展的意义:人口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为创新社区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推进,需要优化调整农村社区布局;城乡一体化发展速度的加快,呼唤城乡社区加大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力度。他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新命题。这个全新的治理体系,将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共治的新格局,社区显然是属于社会治理的范畴,而且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基础单元。这就要求在城乡发展一体化背景下的城乡社区,在今后的社区发展实践中,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着眼,积极探索社区治理的新结构和社区管理的新职能、新方式,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吴亦明以“社区治理创新和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健全”为题,分析了创新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要件,并对“治理”和“管理”两个概念在理念、主体、方式、目标这4个方面加以辨别的基础上,他指出,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要求政府治理和社会的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而社区作为社会覆盖最为广泛的基层社会生活的共同体,在全面改革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纽带作用。社区基层群众的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四大组成部分之一,社区是完善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平台,是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前沿阵地,创新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不可少的要件。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吴教授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比如发展基层民主,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诉求;社区党委和居委会应当更好地发挥核心和主体作用,成为社区自治的组织者;社区还应强化自身的服务功能。

    南京市妇联主席宋晓辉在“社会转型时期妇联组织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实践与思考——以南京市为例”主题发言中,阐述了妇联组织如何实现参与社区共同治理、各类社会组织如何实现参与社区治理、基层队伍的素质与能力等问题。她指出,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妇联组织以及一些其他的非赢利性是公共服务的组织者,妇联组织应通过自身的改革来推进发展。在近年来的工作中,南京市妇联专门针对社区内教育负担较重、家务过于繁重、养老有困难的家庭给予了实时帮助,有效满足了居民的需求,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的作用。她认为妇联组织还要积极参与政府的公共服务购买活动,组织既符合政策要求、又能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的服务活动。妇联也会加大同各类女性社会组织的合作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服务女性社会组织的长效机制。

    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中心副主任徐琴研究员就“城市社区居委会自治性的成长问题”作了主题发言,她把对南京市L社区议事园的考察成果向与会成员作了分享。首先,社区居委会在实际的社区治理活动中对居民的参与起到引导和组织作用,在政府意志与居民利益有所冲突或需要协调时,居委会往往从以往的服从政府的意志转为支持居民合理的利益诉求为主,居委会的自治性已呈现出明显的成长态势。其次,社区居委会在引导和参与社区自治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分别为:寻求政府意志和居民利益的双赢;协调和解决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三者之间的利益和矛盾;细腻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再次,居委会发挥自治能动性的行动策略。在这一点上,她强调“去行政化”,强化居民地位,指出目前居委会和政府之间存在的双向依赖关系,居委会目前的自主性还是有限的。最后,她分析了居委会自治性成长的内在机理,指出要转化政府的角色,由领导者和管理者转变为支持者和协调者,通过支持、建议和协商的方式参与社区治理。由于基层社会的发育还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居委会自治也就更为必要。建立各方认可并有效运行的自治平台(类似于社区议事园)则是居委会自治性成长的关键机制。

    12月8日上午,与会代表们继续围绕大会主题进行论文交流,共有12位论文作者发言,与大家分享了他们的智慧与成果。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陈友华作了题为“中国社会组织的培育:必然、应然与实然”的发言,结合南京社会组织调研实例,指出为应对解决社会问题的需要与社会组织承担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政府与社会应当借鉴企业孵化理念,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培育之路。河海大学社区研究中心主任孙其昂的发言主题为“城市社区自立的系统逻辑”。孙教授通过对南京市鼓楼区老旧小区进行的调查,从问题入手,通过分析原因,提出了应对策略。南京地铁集团资源开发公司副总袁校柠在“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与非盈利企业组织发展”发言中指出,非盈利性企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需通过改革来完善自身,完善税法,改善社会地位,改善监管体制,做好年底的盈余分配工作,需要得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持,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的评价体系。爱德基金会秘书长助理何文在“新时期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问题的对策”发言中,指出当前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转变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思想理念;在转变立法理念的基础上,提高社会组织立法层级并完善社会组织法律结构;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还要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省委研究室农村处处长吴玉兰发言的主题是“关于动迁型过渡农村社区问题的研究”,她在发言中一再呼吁要关注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发展。南京市政府管理学院冯敏良博士从“参与——回报”理论的独特角度出发,作了题为“社区参与的内生逻辑与现实路径” 的发言。无锡市民政局社区处处长孙明的发言题目是“无锡基层社会治理的困境和化解机制研究”,他介绍了无锡市推行扁平化管理、建立城乡服务公共平台的实践探索。常州市委党校邵云娜老师在题为“村改居进程中的过渡社区研究”的发言中,通过对常州市钟楼区的调查,分析了目前“过渡社区”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稳妥推进过渡型社区建设的应对之策。宜兴市委党校池慧灵老师在对宜兴市宜城街道作了深入调查的基础上, 就“转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 谈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南京市栖霞区党委校办公室主任朱高明谈了“关于栖霞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调查与思考”。无锡市锡山区委党校王志丹老师以“城镇化背景下安置房社区管理困境的成因与挑战”为题作了发言。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太湖花园第二社区区委书记桑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谈了社区的“三化”管理,即信息化、网络化、扁平化,通过以上方式的治理和服务,有力增强了本社区居民的凝聚力,也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建设。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张卫研究员与无锡市委党校副校长邓弋青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作了精辟简短的点评。(省社区发展研究会 冯丽园、倪洪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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